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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FLFW001)

2017-04-23 23:38来源:事业发展部阅读次数:4291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省质检院”)就如下项目在中国福建省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合同纠纷法律服务

2. 项目概述: 拟招1家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1)

3.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投标报名时间:开始 2017年4月24日8:00; 截止 2017年4月26日17:30,须通过网上报名,填报“投标人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yw@fcii.net 。“投标人报名表”见附件2 。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17:30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开标评标:

1、开标:招标单位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开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评标:评审小组按综合评分法评定,推荐中标供应商,评定结果公示后中标供应商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评分标准见附件3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载明的住所在福建省内。

(2)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相关领域专长突出、或在福建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

(4)    投标人擅长本项目所需的业务。

(5)    投标人的经办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十五年,熟悉本项目相关法律,中共党员优先。

(6)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招 标 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

邮    编:350002

联 系 人:兰明荣

电    话:0591-83710690

附件一:项目预算及服务要求

附件二:投标人报名表

附件三: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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