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 项目 合作供应商遴选(编号:BGS-2024-ZXCG-005)公告
2024-01-29 02:11来源:院办公室阅读次数:2351次
一、项目名称 | 桶装水合作供应商遴选公告 |
二、采购内容 | 1、本项目主要采购我院职能部门及业务大厅人员日常饮用的桶装饮用水。检验部门可参照使用本项目产生的服务供应商。要求桶装水符合直饮水的标准,生产厂家有正规的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应根据比选文件所提出的商务及技术规格要求,综合考虑产品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产品前来投标,以精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供应商的实力。3、本项目最高限单价:大桶(≥18L),10元/桶为最高单价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视为无效报价。4、每季度的采购结算价=中标单价×每季度实际采购数量。最高总结算金额为25000元整,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包最高总结算金额则自动终止。 |
三、比选材料 |
1、商务分(20%)(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所投产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缺一项即取消遴选资格。
2、技术分(20%)(服务总体方案10分;承诺所用水桶的崭新程度5分;配送的时效性5分)
3、价格分(60%)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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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 |
五、比选材料截止送达时间及地点 | 截止2024年2月2日17:30前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 |
六、潜在供应商须知 |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可信,不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中标供应商以评委组投票数最高者最终确认。
2、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标法,要求供应商的综合服务水平较高。
3、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4、比选材料应准备正副本共计2套,封装后现场递交,封口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签订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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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果公告 | 比选结果将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
八、联系人、方式和地址 | 庄先生0591-83732144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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