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及时、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秘书处决定重新征集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专家委员会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参与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目录编制、抽查计划制定、细则修订评审、报告研判、承检机构检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参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方案评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评审、重点区域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研判、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调查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职责和构成
专家委员会人数约为60~80人,拟下设日用及纺织品组、电子电器组、轻工产品组、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组、农业生产资料组、机械及安防组、电工及材料组等7个专业组。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运行,秘书处设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专家遴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作风正派,科学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
(二)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岗位工作时间5年及以上,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行业内有较大成就或贡献。
(三)具有高级(或同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或中级技术职称且主持过3项以上风险监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经验。
(四)了解与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了解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趋势,并愿为质量安全风险工作服务。
(五)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中任职,并经过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评审研判工作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工作需要且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视情况可放宽年龄限制。
(七)除基本条件以外,具备相关优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优先推荐。
(八)单位同意推荐并参加专家委员会工作。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即取消专家委员会专家资格:
(一)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审研判相关活动中存在不恰当言论的;
(二)擅自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专家委员会专家身份从事经营活动谋取不当利益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专家委员会工作安排,影响工作进度的;
(四)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专家委员会工作的。
五、专家遴选程序
(一)推荐。各有关单位负责推荐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
(二)初选。秘书处根据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和专家条件要求,对推荐专家进行初选。
(三)公示。省局将初选结果在省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批准。省局根据公示情况批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请各有关单位坚持“单位推荐、个人自愿”的原则,根据专业组设置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候选人。请于2023年5月13日前将《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专家专业资格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报至协作网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340036846@qq.com。
联系人:郑玲 电话:0591-83774785/13696878778
电子邮箱:340036846@qq.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