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受理的通知

2020-02-06 07:22来源:事业发展部阅读次数:2751
尊敬的客户: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提醒您,尽量选择非现场办公的方式办理业务。如客户必须到现场,请自觉佩戴口罩,遵照工作人员指引,配合登记和测体温等手续,原则上不要进入办公区和实验室。

流程如下:

登录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官网http://www.fcii.net,点击业务指南的表单下载栏目,下载相应的委托协议书,并获得相应产品客服的邮箱、电话、传真等信息。

委托协议书填写好后,请发送到相关产品委托检验的邮箱上。

我院相关业务人员会在收到该协议书的电子文档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您联系进行反馈。

委托协议书确认填写无误后,打印一式三份,请委托方代表在最后一行签名,并盖上与委托单位名称一致的公章,和样品一起寄到我院作为正式的检验申请文件。

我们深信疫情终将过去,春天必会到来!福建省质检院将与您风雨同舟,共赢时艰!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0-02-06



标签:

上一篇:没有更多了

下一篇: “战疫情,做热血逆行者”..

行业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