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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编制外人员招聘笔试通知

2016-09-08 03:01来源:人力资源部阅读次数:6460

一、参加笔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笔试时间

2016年9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

三、笔试考场: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旁)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号楼6层会议室

四、考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

五、携带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考试;应考人员只准携带蓝、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等文具进入考场。

六、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方可离开考场。

3、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4、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各种电子、通信等设备应切断电源,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考场的指定存放处。违反者按作弊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上做其他标记,统一开考铃响后方能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考场内禁止吸烟。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等;考生有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监考人员有权当场收回试卷,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

8、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附件:省质检院编外人员招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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