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儿童用品室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6-03-08 03:26来源:院办公室、儿童用品室阅读次数:2143次
3月7日,我院收到福建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文件《关于认定和命名2014-2015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闽维组委[2016]1号),我院儿童用品实验室被授予2014-2015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此次全省共有116个单位被认定为2014-2015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我院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扎实推进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总结推行有效做法,提升创建整体水平,推动创建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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